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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读懂《三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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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0:41:00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分钟读懂《三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三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接下来,我们用1分钟了解其重点内容。

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如何交存?

建设单位、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应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未交存的,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购买人。

如何使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需符合以下情况:

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列支。

发生以下七种情况,可申请紧急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电梯故障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安全的;

(二)屋面、外墙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

(三)供水水泵损坏或者水管爆裂等导致供水中断,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

(四)楼体外立面或者楼梯间、公共走廊的瓷砖等装饰层发生脱落或者存在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财产安全的;

(六)供配电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者漏电,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如何监督管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管理机构代管或者业主委员会自管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核对资金账目,并公布上一年度资金管理情况。有异议申请复核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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